太委字〔2014〕21号 临安市太阳镇2014年“公述民评”活动实施方案 各办公室、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作风办《临安市2014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作风办〔2014〕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执行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经镇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以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对象的“公述民评”活动。现就活动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机关中层干部中,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切实解决机关中层干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行政高效、群众满意,为加快太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政务环境。 二、公述民评对象 镇机关全体中层干部、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做到政务公开等情况。 (二)服务态度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是否主动热情为管理对象、为群众做好事、办难事、解难事;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主动走访、解决问题等。 (三)工作效能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办事推诿、工作效率不高、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与岗位相适应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损害管理对象以及群众合法权益、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好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五)工作实绩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是否有改进或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运转是否高效有序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公述民评”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今年“公述民评”活动将采用镇机关中层正职干部和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述职,镇机关中层副职干部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并统一接受提问和评议。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成立镇“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马根龙任组长,邓志明、周勤作、傅贤军、金毅、徐生华、陈新权、王静、董勇、王向军、韩荣根、唐宏渊、鲍浩亮、王伟红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新权任办公室主任,袁伟强任副主任,何旭东、朱晓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使参加“公述民评”活动的全体干部了解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制定活动工作方案,确定参加“公述民评”活动的民评代表,在8月底报市作风办。 (二)述评实施阶段(9月-10月) 评议对象要按照“公述民评”五方面的内容要求,就一年以来的情况撰写公述报告。公述报告既要总结取得的成绩,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召开会议进行述职、评议,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评议对象按照规定要求,向参加会议的民评代表报告有关情况;二是民评代表对评议对象的作风和效能情况、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提问。评议对象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进行回答,对一时回答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解释或承诺,会后进行答复;三是民评代表填写《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三)整改总结阶段(11月) 镇“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将群众肯定的成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民主测评结果如实反馈给评议对象本人,并提出整改要求。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征求干部群众对整改结果的意见。同时做好镇“公述民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提出巩固成果、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将测评结果、整改措施和工作总结上报市作风办。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中梗阻”、提高执行力的有力举措,是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全体机关中层干部和参与评议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顾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到“公述民评”活动中来。 2、认真组织实施。全体机关中层干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办公室和本人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撰写公述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民评代表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对太阳镇建设发展负责、对评议对象负责的态度,对评议对象作出准确评价。 3、坚持抓好结合。要把“公述民评”活动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与今年开展的“三进三认三服务”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务求专项活动取得实际成果,与各办公室、驻镇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务必使活动成为推动重点工作的动力。 4、注重结果运用。要把评议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评先紧密结合起来。对评议成绩突出的干部要进行表彰,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评议成绩差、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评议结果通过适当的途径进行公布。 附件:1、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评议对象名单; 2、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 3、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民评代表名单; 4、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临安市太阳镇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 附件一: 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评议对象名单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中层科室、基层单位)及职务 | 任现职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二: 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 单位: 序 号 | 内容和标准 评议对象 | 依法行政 | 服务态度 | 工作效能 | 廉洁自律 | 工作实绩 | 总 分 | 不 了 解 | 20分 | 20分 | 20分 | 20分 | 20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意见建议栏 | |
备注:请在相应的栏目内对评议对象进行打分,对评议对象情况不了解的,可以在“不了解”栏内打“√”。
附件三: 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民评代表名单 单位(盖章): 序 号 | 姓 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所属类别 | 监管或 服务对象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评议活动民评代表名单在评议大会召开前报市作风办,由市作风办审核备案。 附件四: 临安市太阳镇“公述民评”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活动内容 | 完成情况 | 1 | 参加活动中层科室、基层单位数量 | | 2 | 宣传报道(篇) | | 3 | 评议对象人数 | | 4 | 开展服务承诺情况 | | 5 | 召开“公述民评”会议(个) | | 6 | 参加评议人数 | 参加会议民评代表人数 | | 其他方式参与评议人数 | | 7 | 现场提问人次 | | 8 | 收集意见建议条数 | | 9 | 测试平均分数 | | 10 | 制定整改措施条数 | |
注:此表于11月5日前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工作总结一并报市作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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