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字〔2014〕20号
关于开展“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组织:
好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风尚,是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承,是立身做人的行为条件,是社会和谐的人文基础。家风正,民风才淳,社风才清、作风才正,好家风对培养优秀人才、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凝聚发展正能量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浙江人的共同价值观和新时期临安精神,以“家风”带“乡风”,以“家风”促“作风”,以“家风”建“新风”,着力形成“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的良好氛围,着力营建修身自律、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着力提升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载体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评选内容参考以下“基本标准”和八个方面“好家风”标准或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家风。
1.基本标准(所有参选的家庭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1)爱国爱乡。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精神面貌良好。
(2)遵纪守法。遵守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关心集体主持公道、坚持正义。
2.“好家风”标准(参选的家庭可以是一项或几项表现突出):
(1)“孝老爱亲”好家风。尊重长辈、关爱子女、兄弟团结、姐妹相亲、夫妻和睦、家庭温馨。
(2)“崇学向善”好家风。崇尚学习、尊重知识、重视教育、注重品行、明礼知耻、积德行善。
(3)“律已感恩”好家风。修身养性、品行端正、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人实在、懂得感恩。
(4)“诚实守信”好家风。诚实待人、诚信处事、公道正派、讲究信誉、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5)“和谐邻里”好家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宽容相待、倡导新风、文明和谐。
(6)“助人为乐”好家风。热心公益、关心集体、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为人热情、甘于奉献。
(7)“创业致富”好家风。热爱劳动、钻研业务、勤俭持业、合法经营、富而守仁、共同致富。
(8)“爱护环境”好家风。讲卫生、讲文明、健康向上家庭整洁、珍惜资源、爱护环境。
3.“一票否决制”: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好家风”家庭(见附件1)
三、活动步骤
“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分走访推荐、评比表彰、展示交流三个阶段,选树传承优良家风,倡导践行社会新风。评选活动自2014年5月启动到7月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1. 访:走访推荐阶段
第一步(5月底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由各村负责,开展入户访家风活动,党员干部带头访家风、写家风、践家风。
第二步(6月15日前):组织、发动各村每户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优良家风,撰写家训家规、治家格言家风故事等。
2.评:评比表彰阶段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村、镇、市三级选树、分级实施、多级表彰、梯度推进,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第一步(6月底前):各村对照“好家风”家庭评选内容,通过开展民主推荐、在文化礼堂或天目学堂讲述家训家规及家风故事(党员带头讲述)、村民会议评述等途径,选树一批“好家风”家庭,1000人口以上的村评选15户“好家风”家庭,1000人口以下的村评选10户“好家风”家庭。
第二步(7月中旬前):各村可结合各自实际,在“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村对产生的“好家风”家庭,结合文化礼堂、天目学堂等相关活动予以表彰。镇党委在各村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选镇级“好家风”家庭,并推荐参加市级评优。
3.晒:展示交流阶段
在“访”、“评”的同时,由各村负责,将评选出的优良家风、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在各村的宣传橱窗、文化礼堂或天目学堂子以展示,组织群众议一议家训、说一说家风,通过晒家庭好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美好梦想等形式,使“好家风”得到传承和弘扬。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是我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评选活动全过程,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要从具体工作抓起,结合实际,讲求实效。要把“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与文明村镇创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文化礼堂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文明好家风真正进入千家万户,进入广大干部群众的心里。
3、大力弘扬,全面推进。各村要及时上报活动推进的相关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使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每周周五下班前,各村将每周工作推进情况报至镇党政办,联系人:赵芸,电话:63831009.
附件:1.临安市太阳镇“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一票否决”制度
2.文明好家风推荐表
3.文明好家风汇总表
中共临安市太阳镇委员会
2014年5月21日
附件1:“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一票否决”制度
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好家风”家庭:
1.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
2.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3.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
4.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的;
5.有参与黄、赌、毒和贪、嫖、盗及封建迷信现象的;
6.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情形的;
7.有违法建筑的(如已拆除,可纳入评选)
附件2:
“文明好家风”家庭推荐表 |
村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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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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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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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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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的文明好家风用简洁文字概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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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生动反应该户的好家风、好家训的故事和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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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党
组
织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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