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太阳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太委字〔2014〕18号

关于成立太阳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各办公室:

    为扎实开展我镇“五水共治”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太阳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根龙

    副组长:邓志明 周勤作

    成 员:傅贤军 金 毅 徐生华 陈新权 王 静 董 勇 王向军 韩荣根 唐宏渊 鲍浩亮 王伟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金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向军、唐宏渊、鲍浩亮、王伟红为副主任,董娅萍、谢兆刚、金志荣、郑爱芬、蒋有为、刘玉高、何旭东、袁伟强、孟浩亮、徐保锋、龚璐萍为成员,其中孟浩亮、徐保锋、龚璐萍三名同志为镇“五水共治”办专职工作人员,与“清水治污”办合署办公,进行实体运行。

    办公室下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

    第一专项工作小组组长:金 毅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生态环保办公室

    职 责:1、办公室总协调;2、生态建设;3、企业污水管网建设;4、污水厂;5、行业整治。

    第二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王向军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办公室

    职 责:1、防洪水;2、农业面源污染;3、饮用水源保护(水利部分);4、清洁河道;5、节水型社会创建。

    第三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唐宏渊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办公室

    职 责:1、集镇污水纳管;2、自来水厂提升;3、集镇管网建设。

    第四专项工作小组组长:鲍浩亮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办公室 生态环保办公室

    职 责: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生活垃圾处置;3、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

    第五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王伟红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 责:农村改水改厕。

    全镇实行镇领导“包保”年度治水重点项目、联系村制度和“河长制”。镇班子领导“包保”的年度治水重点项目按太委字[2014]16号文件执行,联系的村按现有联村制度执行,“河长制”按太委字[2014]15号文件执行。

 

    中共临安市太阳镇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凌培基   添加日期: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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