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字〔2014〕18号
关于成立太阳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各办公室:
为扎实开展我镇“五水共治”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太阳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根龙
副组长:邓志明 周勤作
成 员:傅贤军 金 毅 徐生华 陈新权 王 静 董 勇 王向军 韩荣根 唐宏渊 鲍浩亮 王伟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金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向军、唐宏渊、鲍浩亮、王伟红为副主任,董娅萍、谢兆刚、金志荣、郑爱芬、蒋有为、刘玉高、何旭东、袁伟强、孟浩亮、徐保锋、龚璐萍为成员,其中孟浩亮、徐保锋、龚璐萍三名同志为镇“五水共治”办专职工作人员,与“清水治污”办合署办公,进行实体运行。
办公室下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
第一专项工作小组组长:金 毅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生态环保办公室
职 责:1、办公室总协调;2、生态建设;3、企业污水管网建设;4、污水厂;5、行业整治。
第二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王向军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办公室
职 责:1、防洪水;2、农业面源污染;3、饮用水源保护(水利部分);4、清洁河道;5、节水型社会创建。
第三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唐宏渊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办公室
职 责:1、集镇污水纳管;2、自来水厂提升;3、集镇管网建设。
第四专项工作小组组长:鲍浩亮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办公室 生态环保办公室
职 责: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生活垃圾处置;3、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
第五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王伟红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 责:农村改水改厕。
全镇实行镇领导“包保”年度治水重点项目、联系村制度和“河长制”。镇班子领导“包保”的年度治水重点项目按太委字[2014]16号文件执行,联系的村按现有联村制度执行,“河长制”按太委字[2014]15号文件执行。
中共临安市太阳镇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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