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字〔2014〕14号
太阳镇学校教育教学奖励补充细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并引进优秀的教师人力资源,有力促进我镇各类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太阳镇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镇属小学在职教师
二、设立奖项
扎根奖、集体荣誉奖、质量奖及学校管理奖。
三、奖励标准
(一)扎根奖。占奖金总额15%
被评为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中教高级职称、教坛新秀,如仍在本镇任教本专业学科,并且所任学科成绩在於潜片本年级同学科中排名前6名,每年给与以下相应奖励,服务满五年所任学科成绩处同年级前6名的在以下奖金数额上增加20%,满10年的增加30%,满15年的增加40%,满20年及以上的增加50%。未获以下荣誉称号的教师在太阳镇服务满10年、15年、20年仍在任教专业课并且成绩在於潜片处于前6名的每年分别奖励500元、650元、800元。
1.特级教师 3000元﹨每年
2.中高职称 1000元﹨每年
3.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1500元﹨每年
4.杭州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临安市名师、星级教师1000~300元﹨每年
5.临安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500元﹨每年
以上3---5不重复,就高计算。
任教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按2倍计算。任教科学英语的2门(班)学科的按1.5倍,3门(班)学科按2倍,4门(班)学科的按2.5倍计算。语(数)+科(英)的按1.75倍计算。
(二)集体荣誉奖。约占奖金总额10%
学校在杭州市级及以上的单项创建评估、临安市级及以上的综合创建评估、上级部门指定的非全体学校参与的单项创建中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或被评为各类先进集体,给学校创建小组相应奖励。(以发文或奖牌为准)
全国级 5000元
省级 3000元
杭州市级 2000元
临安市级 1000元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约占奖金总额55%
1.质量奖。语、数、英、科四门学科教学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准,按相应名次奖金×班级数(系数),计算奖金,具体奖励设:
(1)学科目标达成奖。学科年级整体成绩在片内排名达到以下目标获得相应奖励
1 2 3 4 5 6 7
600 550 500 450 400 350 300
(2)六年级毕业检测奖。以目标达成奖的1.5倍计算。
(3)一至五年级市抽测奖。在临安市各类单学科抽测中,按目标达成奖的1.2倍计算,分别奖励任课教师。
(4)教学提升奖。任教学科质量排名在第七名以后的,与上一学年相比较每提升一名的奖励50元。第七名之前按目标达成奖计算,不计算提升将。
当教师任教两个及以上平行班时,任教两个班的按1.5倍计发奖分,任教三个班的按2倍计发奖分,任教四个班及以上的按2.5倍计发奖金。
2.教师论文奖
金 等
额 级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合格奖
临安市级 300 250 200 150
杭州市级 600 500 400 300
省 级 1200 1000 800 600
全 国 级 2400 2000 1600 1200
3.体艺综合奖
获临安市体育运动会团体前八名奖励分别奖:1500元、1400元、1300元、1200元、1100元、1000元、900元、800元;
获临安市艺术节团体(三人及三人以上)一等奖1100元,二等奖900元,三等奖,700元,优秀奖500,表演奖300元;
体艺素质检测:全部学校抽测的,位于1~5名奖励600元,6~10名奖励500元,11~15名奖励400元,16~21名奖励300元。部分学校抽测的,处抽测学校前20%的奖任课教师500元,处于前40%的奖任课教师350元;处于前60%的奖任课教师200元。
(四)学校管理奖。约占奖金总额20%
1.按年度考核,一年中校园平安,师生没有发生校园内外安全责任事故的,奖励校长 600元,副校级奖励500,中层奖励400,中层副职300。
2.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或六年级质量)有提升或在於潜片内排名前七名,奖励校长 600元,副校级奖励500,中层奖励400,中层副职300。
四、本办法由各校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镇政府商议决定。
教师如果调离本校,不享受以上奖金。
每项奖金发放总额不得突破比例,如有结余,转入(三)质量奖。
幼儿园、成校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临安市太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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