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字〔2014〕11号
太阳镇学校教育教学奖励实施意见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并引进优秀的教师人力资源,有力促进我镇各类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推动太阳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实施意见。
一、奖励种类实施对象
镇属小学在职教师
二、设立奖项
扎根奖、集体荣誉奖、质量奖及学校管理奖。
三、奖励标准
(一)扎根奖。(约占奖金总额15%)
被评为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中教高级职称、教坛新秀,如仍在本镇任教本专业学科,并且所任学科成绩在於潜片本年级同学科中排名前6名,每年给与以下相应奖励。服务满五年所任学科成绩处同年级前6名的在以下奖金数额上增加20%,满10年的增加30%,满15年的增加40%,满20年及以上的增加50%。未获以下荣誉称号的教师在太阳镇服务满10年、15年、20年并且仍在任教专业课所任学科成绩在於潜片处于前6名的每年分别奖励500元、750元、1000元。
1.特级教师 3000元/每年
2.中高职称 1000元/每年
3.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1500元/每年
4.杭州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临安市名师、星级教师1000—500元/每年
5.临安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500元/每年
以上3—5不重复,就高计算。
(二)集体荣誉奖。(约占奖金总额10%)
学校在上级组织的创建评估中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或被评为各类先进集体(单项奖除外),给学校创建小组相应奖励。(以发文或奖牌为准)
全国级 8000元
省级 5000元
杭州市级 3000元
临安市级 2000元
(三)质量奖。(约占奖金总额55%)
设立六年级毕业检测奖、一至五年级市抽测奖、学科目标达成奖、竞赛奖、体艺综合奖等五个奖项。每学年结束后,按统计结果,计算奖金,具体奖励设:
1.六年级毕业检测奖。
2.一至五年级市抽测奖。在临安市各类单学科抽测中,参照六年级市检测奖励办法额度的20%,分别奖励任课教师。
3.学科目标达成奖。
4. 教师论文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课件、公开课等比赛、评比获奖以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按50%发放):
5.体艺综合奖
获临安市体育运动会团体前八名奖励
获临安市艺术节名次奖励;
(四)学校管理奖。(约占奖金总额20%)
按年度考核,一年中校园平安,师生没有发生校园内外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或在於潜片内排名前七名,奖励校长 2000元,副校级奖励80%,中层奖励60%。
四、奖励办法
1.凭举办单位颁发的文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各校每学年统一报镇政府审核并给予兑现。
2.教学质量以统考、抽测成绩为准。
3.本办法由各校组织实施。
五、太阳中心幼儿园和太阳成校根据年度工作实绩另行奖励。
临安市太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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